湖南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
关于组织做好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
继续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0/7/1 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 点击:10401911
各会员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会充分发挥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资源优势,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以下简称“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要求,从取得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次年起,“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每年应参加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并计入个人培训信息记录。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学习。”
二、服务对象
2015年以来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现场专业人员,以及今后新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可根据需要自愿参加继续教育。
三、提供服务单位
具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条件的会员单位及企业(全省目前已开展相关工作的单位、企业详见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公告名单),可自主选择依托“培训平台”开展相关工作。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学员可登录“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网址:www.hnjsrcw.com)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培训平台”),自主选择培训机构,登录个人后台报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具体学习流程见附件2)。
为帮助企业解决工学矛盾,继续教育采取“培训平台”学习与学员自主学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满足学员从事施工现场管理知识更新的需要。
五、 信息记录
1.2015年4月以来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可申请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培训平台”转换生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证书为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可根据需要在“培训平台”打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把申请人是否接受继续教育作为证书换领的前提条件。
2.学员自主学习培训:学员自主参加学校、企业等单位组织的技术培训、学术论坛交流等证明资料(见附件3,后台下载)上传至“培训平台”。
3.“培训平台”线上学习:由培训实施单位统一通过"培训平台"为完成登陆报名的学员注册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并组织学员开展继续教育平台培训。
4.学员完成自主学习培训和“培训平台”线上学习的学时,在“电子证书”上实时记录继续教育学时。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电子证书”上无继续教育记录。
5.学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可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证书查询平台查询。
六、其他事项
1.在继续教育平台开展相关工作的单位应严格按《建设行业培训服务自律公约》,根据有需要企业和人员的自愿选择,开展继续教育培训。不得以任何借口搞强制继续教育;不得采用任何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违规收取与培训服务不相符的高额费用,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
2.继续教育相关工作自觉接受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指导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方式:
信息中心:0731-88950525
监督电话:0731-89676270
附件:
1.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线上培训流程
3.学员自主学习培训证明资料模板
湖南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
2020年 7月1日